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,需提交以下单*:
1、进出口货品报关单。一般进口货品应填写一式二份;需
求由海关核销的货品,如加工交易货品和保税货品等,应填
写*用报关单一式三份;货品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,应另填
一份退税*用报关单。
2、货品发*。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,对货品出口委托
国外出售,结算方式是待货品出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
结汇的,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。
3、陆运单、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
单。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,在正本货运单上签*放行退还报
关员,凭此提货或装运货品。
4、货品装箱单。其份数同发*。可是散装货品或单一品种
且包装内容共同的件装货品可免交。
5、出口收汇核销单。一切出口货品报关时,应交验外汇管
理部门加盖"监督收汇"*的出口收汇核销单,并将核销编号
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。
6、海关认为必要时,还应交验交易合同、货品产地*书等
。
7、其它有关单*。包含:
(1)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、免税的货品,应交海关签*的
减免税*明,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
设备清单;
(2)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交易合同进出口的货品,应交验
海关核发的"登记手册"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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