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信息网
loading
免费发布信息
·青岛 [切换]
    信息分类

      青岛专业办理艺术、科技培训学校时具体需要什么要求呢?

      2025-05-28 08:10:09发布,长期有效,128浏览
    • 置顶
    • 定时刷新  |
    • 收藏  |
    • 举报  |
    • 区域:李沧
      • 联系人:许经理
      • 电话:15376702760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        • 114黄页信息网提醒您:本站仅作为便民信息搬运工,请自行分辨信息真假,联系前请仔细阅读《谨防诈骗须知
    • 信息详情

    青岛专业办理艺术、科技培训学校时具体需要什么要求呢?

    青岛专业办理艺术、科技培训学校时具体需要什么要求呢?

    一、举办者:社会组织或者个人。

    二、决策机构:决策机构最少5人组成,数量为单数。

    三、监督机构:可以只设1名监事。

    四、法定代表人: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担任。

    五、校长(行政负责人):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70周岁,且不得兼任其他培训机构或学校的校长。

    六、工作人员:

    1、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,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。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,会计和出纳有会计资格证,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。

    2、培训机构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(兼)职安保人员。

    3、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,有对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。

    4、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

    5、不得聘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人员)。

    6、需提供所有人员无犯罪证明+资格证+身份证。

    七、资金:办学资金应不低于30万元,且须实缴。

    八、办学场所:

    1、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。不得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、场地作为办学场所。

    2、办学场所所在楼层不得超过4层,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,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/3。

    3、办学场所、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、环保、卫生、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,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。

    4、租赁合同(协议)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。

    5、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的,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。

    6、办学场所必须完成一次消防和二次消防的验收或验收备案事宜。一次消防指的是办学场所所在的整栋建筑物的消防验收(备案)手续;二次消防指的是办学场所自己的消防验收(备案)手续。


   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
    【重要提醒】 转发本信息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,被转发超过20次,信息将自动置顶一周

    114黄页信息网公众号

    首发网址:https://qd.114biao.com/qitashangwufuwu/833208.html
    查看全部青岛其他商务服务信息
    发布一条青岛其他商务服务信息

    • 您可能感兴趣
    • 青岛新发布

   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

    信箱:1420372764@qq.com

    举报电话:13276611120

    江苏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信箱

    ju12377@jschina.com.cn

    举报电话:12377

    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

    信箱:1420372764@qq.com

    举报电话:02566116616

    13276611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