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(综合)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,中医药治 疗 率不低于85%。 一、诊疗科目:中医科、中西医结合科、民族医学科。配备中医(专长)医师 的 ,应当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(专长)医师的执业范围。设医技科室的,应当 核 增相应诊疗科目。 二、人员 (一)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相关工作。 (二)个人设置中医(综合)诊所的,须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,经注册后 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。单位设置中医(综合)诊所的,诊所主要负责人应 当符合上述要求。 (三)可聘用具有《中医(专长)医师资格证书》,经注册依法执业的医师 执 业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【重要提醒】 转发本信息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,被转发超过20次,信息将自动置顶一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