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填报《保安服务企业设立申请表》,经设区的市 公 安机
关对拟担任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管理人员、场地等有关情况 进 行初查,
出具审查意见,并由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:
1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,名称中的行业表述为“保安服务”或“安保服务”。
2、《保安服务企业设立申请表》;
3、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不少于 100万元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证明材料;
4、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(至少 3 名 以上
)的有效身份证件、《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和保安师资格证书 (待 公安部启
动后再予提供,下同),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被刑 事处 罚、收容教育
、强制隔离戒毒证明;
5、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(至少 3名 以上
)5年以上治安保卫、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和期间表现情况;
6、出资人或者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《出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、身份 证复 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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